当前位置: 菊花 >> 菊花分布 >> 通知医院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
自8月23日起,医院作为我市指定医疗机构之一,为患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开具证明,目前已为大部分有需求的市民开具了证明。
为集中力量做好疫苗接种和其他日常医疗服务工作,根据上级指示要求,9月3日起,将开具禁忌症证明的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。
开具禁忌症证明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
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:
1、既往所患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、出院诊断书(1年内有效);
2.化验结果(6个月内);
3.检查结果(6个月内);
4.其他证明材料
注: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医院出具,如为传染性疾病、精神类疾病等专科疾病,医院开具。
申请人(或监护人)承诺:所提供的诊断证明均真实有效,如为伪造,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此外,我市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时间将于年9月30日截止,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开具。望广大有需求的市民抓紧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具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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