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自年8月20日起为肥东县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。
2.申请人员办理详细地址。县医院地址在急诊楼四楼“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工作台,医院在门诊三楼““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诊室”。
3.办理时,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(2)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医院病历复印件、出院小结复印件、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,医院印章;
(3)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,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。
4.注意事项:
(1)办理时间: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2:00-5:30;医院周一至周五下午2:30-5:30
(2)医院-;医院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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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勇
运营支持观宙传媒新媒体中心主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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